友情告示:
因2009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有70多人未领取,主要原因是部分考生认为我办会发书面通知,所以没有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所致。希望这部分考生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的材料,抓紧前来领取。领取地点:上海市司法局,地址:吴兴路225号103室。领取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对于因出国(境)在外人员可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前来代为领取,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因其他特殊情况在短期内不能前来领取的,我办将负责代为保管证书,待考生方便时再前来领取。
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0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