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春季班),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答:经全国统一招生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或独立院校春季招生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凡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须准确、真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做出相关承诺。报名学历统一填写"本科在读"。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学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学生证。
发布日期:2011-06-1 发布人: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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